婚姻就像一座围城—浅论写作中比喻修辞的运用技巧

2024-04-19 22:10 来源: 高考学习网 本文影响了:962人

要论写作当中最重要的修辞手法,非比喻莫属。所有被人们推崇的文学作品,其作者无一例外都是非常擅于运用比喻修辞的高手。比如,钱钟书在《围城》中这样理解婚姻:

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

这可以说是近代文学中最广为人知的一个经典比喻。

用好比喻,不仅可以使故事情节更加生动,叙事更准确,叙理更明白;而且可以最大程度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帮助读者感悟作品中包含的意境,并通过审美过程提炼、重构审美理想。

分析发现,精妙的比喻不仅应该具备妥帖、新奇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还要注意整体风格的协同。下面,我将从以上三个要求来跟大家探讨比喻修辞的运用技巧。

妥帖

比喻跟联想一样,有一个非常鲜明的共同特征,它们都是由一件事物勾联到另一件事物。也就是说,其主体和喻体之间是有着某种共性的,这种共性或许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所以,精妙的比喻首先要求的就是妥帖,要准确抓住两者之间的共性。

我们先来看这一段:

她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倒干了粮食的瘪口袋,又像一只钻出了飞蛾的空茧壳。

有人评价说,这个比喻效果不太理想。其原因就是文字没有仔细斟酌,导致本体跟喻体之间相去甚远。读起来有一种牵强的感觉,好像一个人在那狂躁的瞎胡扯,只是为了给这文字增加点花样而已。


所以我们认为,比喻应该着重于内向意识的流动,而不是生硬的为了表达而表达。如果没有真实感觉而强行作比,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就比喻的妥帖来看,张爱玲无疑是其中翘楚,我们来看这一段:


果然,姚先生大大小小七个女儿,一个比一个美,说也奇怪,社会上流行着古典型的美,姚太太生下的小姐便是鹅蛋脸。鹅蛋脸过了时,俏丽的瓜子脸取而代之,姚太太新添的孩子便是瓜子脸。西方人对于大眼睛长睫毛的崇拜传入中土,姚太太便用忠实流利的译笔照样给翻制了一下,毫不走样。姚家的模范美人,永远没有落伍的危险。亦步亦趋,适合时代的需要,真是秀气所钟,天人感应。


这段话如行云流水般妥帖和谐,完全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生硬。作者仅仅用一支“忠实流利的译笔”就轻松的把主体和喻体勾连起来,将读者征服得五体投地。

新奇


虽然说妥帖是比喻修辞的第一要素,我们要避免生硬,避免没有感觉强行作比,但并不是要大家安于声色乏味的文字。新奇且有辨识度的比喻通常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比如《溜索》中有这么一段:

我战战兢兢跨上角框,领队吼一声:“往下看不得,命在天上!”猛一送,只觉耳边生风,僵着脖颈盯住天,倒像俯身看海。


这段话的新奇之处在于空间上的落差与陡转,海天倒置,让人心跳加速,过瘾之极。

而从古诗词当中我们经常能看到另一种风格的比喻,比如那句著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还有苏轼的“小星闹若沸”,这是由视觉和听觉混搭而来的通感比喻。这里所谓的“通感”,可以理解为共感、联觉。


我们知道,人的大脑有着不同的分区,每个区域有其固定对应的感官。而通感的意思就是这不同的区域之间先天保留或后天形成的感觉串联。比如说你在大街上闻到烤肉的香味,脑子里自然而然就会想到金黄色的烤肉,这就是嗅觉和视觉的通感。

钱钟书先生在《 旧 文 四 篇 》中也提到过通感这种比喻手法,他认为这是一种感觉挪移。先生在《围城》里有一段写笑容的文字是这样的:

方鸿渐看唐小姐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

这便是由视觉和听觉混搭而成的通感比喻。

再比如胡兰成《今生今世》这样写她和张爱玲逛街:

一日午后好天气,两人同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一件桃红单旗袍,我说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这又是由视觉和嗅觉混搭而成的通感。

不同于以上两种构建手法,张爱玲则擅长用风格的突变来塑造新奇感。她在《琉璃瓦》里是这样描写绅士姚先生的:

姚先生端起宜兴紫泥茶壶来,就着壶嘴吖了两口茶。回想到那篇文章,不由得点头播脑地背诵起来。他站起身来,一只手抱着温暖的茶壶,一只手按在口面,悠悠地抚摸着,像农人抱着鸡似的。

这段话中,姚先生由一个抱着紫砂壶喝茶的绅士,画风突变,被比喻成一个抱着鸡的农民形象,这反差有点强烈,可并不突兀。因为这二者之间有着相通的神韵。

钱钟书先生曾说:

比喻包含相反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又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两者不合,无法相比;两者不分,无须相比。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愈高。

仔细揣摩,先生之言实在是精辟之极。

协同性

协同性影响的是文章的整体意境。之前看过一个提问:同样是写妖魔鬼怪,为什么《西游记》不像《聊斋》那么恐怖,让人害怕?这就是协同性的影响。因为《西游记》的整体氛围就不是阴森恐怖的,虽然写了大量的妖精,而唯一比较恐怖的可能就是白骨精那一段。

文章的主题好比太阳,而比喻丛林中的各种植物,虽姿态万千,却无一不向阳生长,根据阳光而改变形象,这就是协同性。

我们看看这段文字:

中午的太阳惶惶地照着,天却是金属品的冷冷的白色,像刀子一般割痛了眼睛。秋深了。一只鸟向山巅飞去,黑鸟在白天上,飞到顶高,像在刀口上刮了一刮似的,惨叫了一声,翻过山那边去了。

这段话中的比喻包含聊斋元素不多,可也足够让人感到惶惶然、惨兮兮。正是由于这种丝丝入扣的手法,通篇读来,那种揪心揪肺的紧张感久久不散。

再比如我们读张爱玲的小说,其一字一句仿佛是用沾染着闪闪发光的金粉写就,自有一番流光溢彩的感觉。她在《金锁记》里面有两段是这样写的: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

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了,昏昏的———

这一句句所包含的意象,无不与题眼中的金字成呼应之势。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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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追求“文章可与造化争功”,字字句句推敲锤炼。可功夫实在文章之外,埋头苦干、刻意模仿是行不通的。而是应该多看、多听、多读,让自己接受多方面的艺术熏陶,自然而然下笔就不会落入俗套。从张爱玲的文字里,我们就能轻易的看到美术、音乐、戏剧、舞蹈等各种艺术风格的影子。

所以,必要的技巧固然不可或缺,融汇贯通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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