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最新标准及解读,建议河南教师们收藏!

2025-10-14 07:40 来源: 文化之窗 本文影响了:1413人

2025年9月25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中的突出问题,从分类评价、业绩导向、流程优化、倾斜政策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调整,旨在更精准地评价教师专业能力,引导教师回归教育教学本质。以下是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总体原则:分类、问题与平稳导向《通知》明确三项基本原则:

1. 分类评价:针对教师、教育管理、教研人员等不同岗位,以及农村与城市学校的差异,实施分层分类评价,避免“一刀切”。

2. 问题导向:聚焦当前评价中“重表彰轻实绩、重形式轻能力”等问题,调整业绩要求,强化教学实效。

3. 平稳实施:在现有体系基础上逐步优化,确保评价工作有序过渡,保障教师队伍稳定。


二、核心调整:破解评价“痛点”《通知》对职称评价中的关键节进行了重大调整,重点解决“评价标准偏离教学实际”的问题:

1. 取消“评比表彰”作为必备业绩,保留推荐参考价值

- 调整内容:评价标准中“工作业绩”规定的各类评比表彰(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中的倾斜政策仍有效,其他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级以上评比表彰可作为单位推荐的参考指标。

- 解读:避免教师过度追求“表彰数量”,引导其将精力放在教学一线,而非“争荣誉”。

2. 优质课、学科竞赛等奖励调整为“能力经历评价”,不再设层级限制- 调整内容:   - 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讲座等不再作为“必备业绩”,而是纳入“教学工作”能力经历评价,不再对奖励层级(如市级、省级)作出硬性要求;   - 学科竞赛奖励(如指导学生获奖)从“工作业绩”调整至“素质教育”部分评价,重点考察教师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成效。

- 解读:降低“获奖门槛”,鼓励教师常态化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即使未获高级别奖项,只要教学效果突出,仍可通过“能力经历”证明自身价值。

3.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纳入“教科研课题”评价,非必备条件

- 调整内容:原“教育教学水平和实绩贡献”中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如教学成果一等奖),调整至“发展素质教育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教科研课题”部分评价,职称评委会可根据成果实际水平(如推广范围、实践效果)予以认可,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 解读:强调“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而非“获奖等级”,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即使成果未获奖,只要能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仍可作为评价依据。

4. 强化“育人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师德与班主任角色

- 调整内容:将长期从事班主任、少先队工作等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成效,作为单位推荐的重要指标;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并将其作为职称评审的首位要求。

- 解读:回归教育本质,引导教师重视“育人”而非“教书”,尤其是班主任等一线育人岗位的价值得到凸显。

5. 细化“教育管理岗位”申报条件,区分“纯管理”与“兼教学”

- 调整内容:

   - 书记、校长(含专职教育管理副校长、校级党组织副职)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时,仅限申报“教育管理”专业;

   - 兼有教学任务的副校长(副书记),若课时量达到相应要求(如中学副校长每周至少2节课),可选择以“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身份申报;

   - 教育管理岗位的资格条件:申报高级教师需“从事学生管理工作8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书记/校长3年以上”;申报正高级教师需“从事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书记/校长5年以上”。

- 解读:明确教育管理岗位的“专业属性”,避免“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称”的混淆,同时对“兼教学”的管理者给予灵活性,兼顾管理与教学的双重职责。

6. 优化“讲课答辩”流程,提升评价针对性

- 调整内容:

   - 完善“讲课+答辩”模式,提升优秀比例(由15%提高至20%),优秀人员可在评审中予以倾斜;

   - 分岗位设置答辩形式:

  - 教师岗位:“现场讲课+课后反思”(讲课内容随机抽取,反思需结合新课标进行自我诊断,重点考察教学能力与育人水平);

  - 教研岗位:“现场讲课+观课评课”(讲课与评课内容随机抽取,需对授课内容进行切片诊断并提出改进建议,重点考察教研能力);      - 教育管理岗位:“现场讲课+治校方略阐述”(讲课与阐述内容随机抽取,需详细论述办学理念与实践成效,重点考察管理能力);

  - 延长讲课答辩时间(延长5-10分钟),答辩采用“通用题目+评委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解读:强化“课堂实践”与“专业能力”的考察,避免“纸上谈兵”,尤其是教研与管理岗位的答辩形式更贴合其工作实际,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专业素养。

7. 实行“好中选优”评审模式,控制通过比例

- 调整内容:探索试行评审通过比例适当控制,暂定:

   - 正高级教师评审通过率不高于80%;

   - 副高级教师评审通过率不高于90%;

   - 中级教师评审通过率不高于95%。

- 解读:通过“比例控制”提高评审质量,避免“滥竽充数”,确保只有真正优秀的教师才能晋升,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三、配套要求:保障评价公平性

《通知》还对推荐流程、审核责任、专家培训等配套环节提出严格要求:1. 加强职称推荐管理:

   - 学校需制定规范推荐办法(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定),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 严格落实“五公开”(职称政策、推荐办法、年度计划、推荐程序、推荐结果),申报材料需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优先推荐“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业绩要求”的人员。

2. 加强职称审核管理:

   - 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履行审核职责,不得审核“业绩材料是否符合评价标准”(仅审核真实性);   - 退回补充材料需“一次性告知”,严禁反复退回;

   - 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对违规操作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加强评审专家培训:

   - 各级人社、教育部门需加强评审专家培训,让其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提升业务能力;

   - 评委会组建后需组织培训,确保评审标准一致。

总结:2025年河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的“关键词”

- 分类评价:针对不同岗位与地域,实施差异化评价;

- 实绩导向:弱化表彰与奖励,强化教学与育人实效;

- 能力考察:通过讲课答辩、教科研等方式,评估教师专业能力;

- 公平公正:通过“五公开”“审核责任”“专家培训”等环节,保障评审公平性。

    此次调整符合当前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河南省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申报要求与流程,可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官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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