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如何提高写作的文笔,使文章语言显得老练生动,有没有什么诀窍?一般对于这样的问题,我总是笑而不答。有过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文笔相对于题材内容来说更难掌握,除了长期的读写练习之外,最重要的是知识储备,还有天赋。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这个道理。从“行之于心”到“形之于手”,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那就是逻辑思维能力的抽象化。
虽然写作是一门高难度的逻辑思维活动,需要长期大量的读写积累,但任何技能都有一些诀窍,写作也不例外。在这篇文章中我会详细讲述三个能够迅速提升文笔水平的诀窍,只要运用得当,稍加练习,相信你一定能写出一篇令人刮目相看的文笔老练的好文章。
(一)善于模仿,写好开头结尾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写一篇好文章,那么你首先应该要学会写一个好的开头和结尾。对于一篇优秀的文章来说,出色的开头是吸引读者阅读欲望的关键,“窥一斑而见全豹”,第一眼的感觉十分重要,也是决定一篇文章好坏的重要因素。当然,如果再有一个意味深长或者出人意料的结尾,更是锦上添花。“凤头、猪肚、豹尾”,是对优秀文章的最精炼的概括。
对于开头和结尾,我们可以从模仿经典作品开始。那些脍炙人口的开头结尾,之所以令人赞叹不已,一方面是情感上的共鸣,另一方面则是叙述技巧上的与众不同。比如影响了几代作家被称为世纪小说的巨著《百年孤独》,其开头是这样的: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短短的四十几个字,将现在、过去和未来三个时空概念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跨时空叙事”,也奠定了全书的叙事基调,马孔多百年历史,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沉浮就此拉开序幕。
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曾说过“小说家的技巧,在于他把哪一个时间选定为现在,由此开始叙述过去。”
我们再举几个经典的开场白。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 ”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卡夫卡《变形记》
旱情已经持续了一千万年,恐怖的爬虫统治时代早已结束。在后世称作非洲的大陆上,沿着赤道,生存的斗争达到了新的凶残高潮,还看不出胜利属于谁。——阿瑟-卡拉克《2001太空漫游》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加缪《局外人》
接下来我们看看一些令人拍手称快的结尾。
人这一生,既不像想得那么坏,也不像想得那么好。——莫泊桑《一生》
我多想痛哭一场,然而我觉得这颗心,比沙漠还要干燥。——安德烈-纪德《田园交响曲》
不管怎么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玛格丽特-米切尔《飘》
你追求的憧憬虽然到了手,却在到手的一刹那间,改变了面目。——茅盾《蚀》
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他鼻梁两侧流下了带着酒气的泪。但是没有事,一切都很好,斗争已经结束了。他战胜了自己。他热爱老大哥。——乔治-奥威尔《1984》
再见。——塞万提斯《堂吉诃德》
经典的开头结尾还有很多很多,那些令读者过目不忘、交口称赞的段落没有大段的叙述,也没有冗长的抒情,无一列外,它们都很简短,都很精炼。用最普通的语言写出最精彩的段落,这就是写好开头的结尾的关键。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的写作中,经常有意或者无意地去模仿他人,这也是最快捷的提升写作能力提高文笔的方式,大家名家尤其如此。纵观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作品,几乎绝大多数都深受国外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影响,比如余华、格非、苏童、马原、毕飞宇、莫言等人的作品里可以明显看到博尔赫斯、纳博科夫、马尔克斯、伍尔夫、乔伊斯、福克纳等人的影子。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当我们对语言文字缺乏运用技巧,不能得心应手的组织素材,思路短浅、灵感枯竭的时候,模仿就成为最好的老师。因此当莫言读到《百年孤独》的开头后,兴奋地说“我知道怎么写作了!”
如果读到这里你还不知道怎么去写好开头和结尾,你只需要记住一点,将你的文章内容改写成那些经典开头和结尾即可,套用格式,变换主体,仅此而已。
最后我们举个例子,实际运用一次这个技巧。比如我们要写一篇关于春节习俗或者回忆亲情方面的故事,当收集好素材,确定好主线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模仿开头了。
每当新年临近,我总是会想起小时候父亲带我去镇上的集市采购年货的情景。那时候,我才五岁,正是一生中最天真烂漫的年龄。
如果你觉得这个开头不够惊艳,太过于平淡,那么我们再来模仿一个。
今天是大年初一,我起的很早。妈妈已经在厨房忙碌了,她的身影和三十年前一样年轻。
当讲完关于春节、关于父母亲情的故事后,我们需要一个意味悠长的结束语。
时间走的太匆忙了,我们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味生活的滋味,就已经老了。
或者,还可以来个更简短的。
再见,童年。再见,青春。
最后,我相信你已经知道怎么写好开头和结尾了。
(二)化繁为简,减少修饰定语
在我们刚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为了更好的表达场景以及人物形象,总是会
使用比较多的修饰定语,这样句子看起来显得十分饱满,似乎画面感也更加强烈。不过,这样修饰的一个弊端是——如果不能准确地把握人物内心的情绪或者不能有效地将情景设定与人物内心等联系起来,那么如此繁复的修饰就显得有些多余,甚至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比如下面的这段文字。
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早上,我从位于城市偏僻角落里的一间阴暗潮湿的公寓里醒来。我极其吃力地拉开厚厚的窗帘,清晨耀眼的阳光像一群淘气的孩子争先恐后地涌进来,狭小的屋子里立刻明亮起来。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站在温暖的窗户前,再一次想起了那些遥远的总是令我心烦意乱的往事。
这段文字用了很多修饰定语去营造主人公的心情,利用了天气情况、房屋的位置、房间的大小以及阳光的明媚。单从写作角度来看,这段叙述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此一来就为后面的情节做了不必要的铺垫,也就是说主人公在后面的故事发展中可发挥的余地受到了一定限制。而且好的文章讲究适当的“藏”而不是“露”,意思就是尽量摈弃一些主观描述,客观叙事,给读者留出较大的想象空间,由不同的读者去填补完成各自不同的内心世界。
这里我们不妨把这段文字修改一下,去除多余繁复的修饰,减少主观描写,使语言尽量简练:
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早上,我在阴暗的公寓里醒来。我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地涌入,屋子里立刻明亮起来。我站在窗户前,再一次想起了那些遥远的往事。
经过化繁为简的修改,两段描述之间的差别立刻显现出来,不用我说,相信大家都能看出来哪一段更能体现作者的文笔。
当然,我并不是说繁复冗长的修饰就一定不好,简短精炼的叙述就一定出色。事实上,如何构建叙述结构,组织语言文字,与作者构造的叙事环境有很大关系,可以说是有意为之。比如福克纳描写美国十九世纪南方奴隶制的作品《去吧,摩西》和《押沙龙,押沙龙!》,两本书以宏大的叙事架构及长的很难断开的句子让很多读者望而却步。但正是这种语言风格深刻地表现了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的种种冲突,触及与人类境遇有关的诸多带普遍性的问题。我们选取一个段落欣赏一下:
在那个漫长安静炎热令人困倦死气沉沉的9月下午,从两点刚过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他们一直坐在科德菲尔德小姐仍然称之为办公室的那个房间里,因为当初她父亲就是那样叫的——那是个昏暗炎热不通风的房间四十三个夏季以来几扇百叶窗都是关紧插上的,因为她是小姑娘时有人说光照和流通的空气会把热气带进来,幽暗却总是比较凉快。而这房间里(随着房屋这一边太阳越晒越厉害)显现出一道道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的黄色光束,其中充满了微尘在昆丁看来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从起了鳞片的百叶窗上刮进来的,就好像是风把它们吹进来似的。
怎么样?这样的语言风格相信大部分人都很难读下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你尝试读完这两本书,很大概率上你竟然没有记住任何情景,似乎从来没有读过一样。显而易见,福克纳擅长这样地叙述,但实际上对于简短的文字他一样拿捏的恰到好处。比如《我弥留之际》,这本书通篇都是简短直白的叙述,文字短小精悍。我们同样选取一段欣赏一下:
下午,学校放了学,连最后一个小学生也拖着脏鼻涕走了,我没有回家,却走下山坡来到泉边,在这里我可以安静一会儿,也可以发泄对他们的恨意。到这时,这儿也比较安静了,泉水潺潺地涌出来流开去,夕阳静静地斜照在树上,到处弥漫着一股潮湿腐烂的叶子和新垦地的宁静的气息;特别是在初春,这股气味特别浓烈。
对于将文字简短精炼运用到极致的,自然不能不提海明威。他的“电报式”的短文别具风格,自成一体。有人曾经说过,写作的过程就是从繁到简的过程。很多作家都推崇简洁的语句,相比繁复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修饰,短小精悍的描写更能体现写作功力。
当清晨的寒意袭来时,老人清醒过来。他穿上长裤撒完尿,顺着大路走去。男孩睡的房间没有上锁,他慢慢推开门,顺着一丝月光,能看清小家伙正在帆布床上熟睡,老人轻轻握住只小脚,弄醒男孩。——海明威《老人与海》
不同的语境需要不同的风格。如果你无法准确的运用修饰语句,我建议你选择简短有力的句子,化繁为简,将那些不必要的修饰词、定语统统删掉,力求精炼。学会删除,才能锻炼出优秀的文笔,才能写出好文章。
(三)直白铺叙,删除关联词语
如果说上面的两个技巧需要大量练习才能运用的得心应手,那么第三个诀窍
的使用将非常简单——将你文章中的关联词语删去一半甚至更多,你会惊奇地发现,你的文章立马变得不一样了,读起来颇有大家风范。我们仍然举个例子:
因为达米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所以每当他站起来发表意见时,大家都很不赞同,但是没有人直接反对他。由于人们保持沉默,因此整个大厅显得很空旷,导致他的声音反而格外高昂。既然那个伪君子如此自信,那么不如让他继续自言自语下去吧。
这段文字里面使用了很多关联词语,虽然整体上不影响表达,但读起来显得生硬,十足的“小学生风格”、“流水账作文”。我们尝试着删除不必要的一些关联词语,然后再看看有什么不同:
达米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每当他站起来发表意见时,大家都很不赞同,但没有人直接反对他。人们保持沉默,整个大厅显得很空旷,他的声音反而格外高昂。既然那个伪君子如此自信,不如让他继续自言自语下去吧。
为什么删除多余的关联词语之后,同样一段描述相比而言显得语言更加老练?原因就在于关联词语作为语言逻辑表达的连接纽带,起着承接递进、转折并列、选择假设、因果条件的作用,使得语言表达更加严谨,顺承因果关系。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学生或者是写作新手的文章中,使用了大量的关联词语,而大家名家的作品里面关联词语非常少,即便是因果关系的句子,也尽量是平铺直叙。
事实上,在我们作为学生的时候,用来模仿造句的正是这些关联词语,它们将一个个独立的句子连接在一起组成了段落,然后再组成文章。对于初学写作的人来说,由于缺乏遣词造句的经验,只能选择最简单的方式去完成一个句子。这样如果整篇文章中使用了过多的关联词语,读来不免生硬,而且作为逻辑表达也显得不够自然,甚至有些庸俗。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有人去拿火把,火把倒下去熄灭了。就在那一瞬间,可怕而寒冷的寒星更逼近了。窗外的地平线上,在塞罗城那个方向,发出了猩红的光,光越来越亮,但那不是太阳的光。长夜又来临了。
这是阿西莫夫《日暮》里面的一个段落,除了一个“但”,没有任何多余的关联词语,读起来直白简练,尽显大师风范。
现在就拿出你自己的文章,看看都有哪些关联词语,然后试着在不影响文章语义的情况下删除多余的关联词语,必然的也是不可或缺的,这将是你练出优秀文笔最重要的开始。